2009年9月4日 星期五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衞民

咱就不明白, 假若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衞民真的如蘋果日報所說:

「施衞民徹查雷曼事件立場強硬,懷疑他因為掌握銀行的「罪證」而受壓不獲續約,因此去信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要求交代事件,認為施應留任至雷曼事件完結,作風強硬堅持查銀行。」

他應該是个難得的好官, 人才呀, 維護投資者利益, 調查銀行違規行為, 龔固香港的金融制度, 應該給他提干, 而不是趕他走。

香港現政府就是是非不分, 瞎領導, 自以為是, 極度主觀, 這樣干下去, 就毀了香港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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