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4日 星期五

全中國中醫執業資格不認, 公共醫院中醫執業經驗不看

根據《中醫藥條例》(香港法例第549章)的規定,任何人士必須參加及通過中醫執業資格試,才具備資格申請成為註冊中醫。除了已獲中醫組通知須參加執業資 格試的表列中醫外,申請人必須已圓滿地完成中醫組認可的中醫執業訓練本科學位課程或中醫組認可與該課程相當的課程,才有資格參加中醫執業資格試。

中醫組說了, 在他們眼裡, 壓根就沒有他們所指的中醫組認可與該課程相當的課程。

什麼條例, 全中國中醫執業資格不認, 公共醫院中醫執業經驗不看, 這對中醫發展有好處嗎?
曾蔭權不理, 什麼特首呀;
周一嶽不管, 什麼局長呀;
食物及缳生局副秘書長, 聶德權還說: 全世界的中醫發展都跟看着他了。 他現在還升官了, 這是什麼的一个公務員升遷制度!
時任的食物及缳生局副秘書長, 麥駱雪玲女士更不理采市民的电話申訴, 副秘書長, 十多萬一月的高薪公務員(官員)呀。

香港就讓以上的「天才」所領導着, 真可悲。

camson 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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